东海鑫乐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7 月 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东海鑫乐一年定开债发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7682
式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3 月 17 日 -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 开放频率 一年定期开放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 张浩硕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年 10 月 22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
合同按其约定程序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
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他
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
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
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
投资目标
准的投资业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投资范围 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
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等) 、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1 个月、开
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
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在封闭期内,本基
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2、久期管理策略、3、债券的类属配置、
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
主要投资策略 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
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减小基金净值的波动。 在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
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变化对政府债券、信用债券等不同债券类属配置进行调整,根
据目标久期的设定和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长、中、短期债券的动态调整。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混合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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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 万元 0.6%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N<7 日 1.5%
赎回费
N≥7 日 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3%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 计 费
用
信 息 披
露费
其 他 费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用
注: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
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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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 0.38%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以一年为一个封闭期。投资者需在开放期提出申购赎回申请,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
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
至少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开放期如果出现较大数额的净赎回申请,则使基金资产变现困难,基金可能面临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存
在基金份额净值波动较大的风险。
(2)债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1 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 1 个月内,基金投资不受前
述比例限制。本基金具有对债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
能保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
险、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以及无法偿债造成的信用违约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
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
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
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资产支持
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
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
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与发起式基金运作方式相关的基金合同提前终止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按其约定程序进行基
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6)杠杆风险
本基金可以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杠杆操作将会放大组合收益波动,对组合业绩稳定性有较大影
响,同时杠杆成本波动也会影响组合收益率水平,在市场下行或杠杆成本异常上升时,有可能导致基金资产
收益的超预期下降风险。
(7)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标的均在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法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可投资性和流
动性。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的设定合理、明确,操作性较强。本基金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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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 1 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
的长期稳定增值,力争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本基
金会审慎评估所投资资产的流动性,并针对性制定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因此本基金流动性风险也可以得到
有效控制。
若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
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
额的 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a)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b)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
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应对当日全部赎回申请进行确
认,当日按比例办理支付赎回款项的赎回份额不得低于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 20%,其余赎回申请可以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但延缓支付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披露。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的赎回申请以赎回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c)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在开放期内,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工作日基
金总份额 20%以上的赎回申请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部分的赎回申
请,可以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其中延期办理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
日,如延期办理期限超过开放期的,开放期相应延长,延长的开放期内不办理申购,亦不接受新的赎回申请,
即基金管理人仅为原开放期内因提交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上而被延期办理赎回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办理赎回业务。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
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则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
赎回申请将被撤销。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比例在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 20%以内的赎回申请与其
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一并按上述 a)或 b)方式处理。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短信、电子邮件或由基
金销售机构通知等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两日内在规定媒介
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在面临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如果出现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实施
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摆动定价、暂停基金估值等,作为特定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辅助措施,
同时基金管理人应时刻防范可能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对流动性风险进行日常监控,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当实
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有可能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支付赎回款项。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
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
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
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
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
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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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
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 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
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
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8)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风险。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基金招募说
明书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当特定机构投
资者巨额赎回时,由于基金份额净值四舍五入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份额基金财产,可能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发
生大幅波动。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单日大幅波动是在现有估值方法下出
现的特殊事件。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为应对赎回,可能迫使基金以不适当的价格大量抛售证券,使基金的净
值增长率受到不利影响。
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延缓支付赎
回款项,投资者将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获得赎回款项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donghaifunds.com][客服电话:
《东海鑫乐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东海鑫乐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东海鑫乐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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